乳品新国标引热议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日前,卫生部网站公布了66项乳品安全新国标,其中过半针对婴幼儿食品的检测标准。除了坊间热议的对三聚氰胺“零容忍”话题,乳品新国标对生乳的定义、巴氏杀菌乳“标鲜”的规定也引发了众多业内专家的关注。
参与新国标起草的上海奶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顾佳升表示,和原来将近200个数量繁多、相互“打架”的乳品国标相比,现在颁布的66项是大大精简了;但作为目前唯一一套强制执行的标准,新国标中的一些规定仍存在商榷的地方。
话题一:生乳必须“无任何成分改变”?
在新颁布的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中,生乳被定义为“从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分改变的常乳。 ”
广州市奶协理事长、业界素有“王大炮”之称的王丁棉认为,“无任何成分改变”是对乳企提出的正常要求,一是不得向生乳中添加任何成分,遑论三聚氰胺;二是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将生乳降温保存以防变质。按照目前大多数企业的工艺,将刚从奶牛乳房挤下的37℃的生乳降温到4℃保存,大约需要10到20分钟时间。
上海奶协顾佳升则有不同看法。“我认为新国标这一规定不够严谨。”他说,“没改变成分和不添加东西是两个概念。事实上,生乳挤下来后,其中的气体会慢慢挥发、固体物比重增加,活性蛋白等成分在2-5个小时内会失去抑菌性,这些也是成分改变。 ”
话题二:巴氏杀菌乳被允许“标鲜”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中第5.1条规定:巴氏杀菌乳应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标注 “鲜牛(羊)奶”或“鲜牛(羊)乳”。灭菌乳新国标亦规定,仅以生乳为唯一原料加工的超高温灭菌乳应 “标纯”,用奶粉还原的产品应标明“复原”。
业界曾有“鲜奶是金、酸奶是银、常温奶是铜、还原奶是铁”的说法,新国标对液态乳标识的规定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上海奶协顾佳升指出,多年前中国奶业曾有一场历时数年、范围很广的巴氏奶“标鲜”还是“禁鲜”的大争论;此次新国标允许“标鲜”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对中国奶农的权益也是个保护。 “如果以生乳为唯一原料的鲜奶、纯奶和复原奶混淆界线,试问还有多少企业会去收购高成本鲜奶而不是国外进口的廉价奶粉?中国奶农养牛还有出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