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再次被挑起的有关生乳新国标高低争议的一点看法
云南省奶业协会秘书长 黄艾祥
生乳标准(GB19301-2010)是倒退了,还是符合中国国情?这一老生常谈的问题,在6月10-13日安徽合肥召开的中国奶业大会上再次被有关官员、专家挑起,经广州市奶业协会会长王丁棉(号称王大炮)炮轰,外媒渲染,我国主流媒体(CCTV新闻节目)报道,结果对我国脆弱的乳品消费者又是一击,可能会对中国奶农和乳品市场造成冲击,应引起关注。
据我所知,有关生乳新国标(GB19301-2010)高低的问题,这已是大规模的第三论争议,首次争议是在2010年10月底,卫生部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第二次争议于2010年3月26日卫生部颁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后,至在青岛召开的首届中国奶业大会上达到高潮,为此,中国奶协负责人就标准的出台作了说明。
生乳新国标(GB19301-2010)虽然在蛋白质和细菌总数指标上有所放宽,但它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就蛋白质指标而言:一是符合我国生乳生产实际。生牛乳的蛋白质含量与饲养水平等多种因素有关,尤其是全株玉米青贮饲料、苜蓿干草等优质饲草饲喂量对生乳蛋白质含量影响很大。我国目前奶牛饲养中粗饲料结构单一、优质饲草饲喂率低,因此生乳蛋白质含量也相对较低。二是符合奶牛泌乳规律。在奶牛不同泌乳期蛋白质含量不同,高峰期蛋白质含量比中后期低。我国绝大部分奶牛在5~9月份进入泌乳高峰期,这个季节又是天气最炎热的季节,两个因素的叠加影响导致夏季生乳蛋白质含量明显低于其他季节。三是尊重客观事实。从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蛋白质含量低于2.95g/100g的常乳是客观存在的。据农业部调查,2007年和2008年夏季,北方一些省份生乳蛋白质含量低于2.95克/100克的比例分别达75%和90%;某乳品企业6月份西北、中南、东北等三个区收购生乳蛋白质含量低于2.95克/100克的比例分别达75.8%、33.8%和24.9% 。四是有利于生乳质量安全监管。从调查情况看,荷斯坦牛奶蛋白质含量主要分布在2.8-3.4g/100g之间,《生乳》标准作为质量安全监管的依据,便于质量安全监管的顺利实施。因为国标是属于强制性实施的标准,如果牛奶乳蛋白低于这个标准,就可能出现拒收等现象,对奶农、养殖户是很不利的。标准过高,容易导致奶农为了“达标”而弄虚作假,最终形成恶性循环。按照现行标准,今后还可以出台一些配套政策,实行优质优价,即营养指标较高的可以在价格上作一些调整。新国标《生乳》(GB19301-2010)菌落总数从GB19301-2003版每毫升50万改为了200万/ml,是为了“兼顾行业现实,保障散户奶农的利益”。菌落总数是反应奶牛健康状况、牧场卫生状况和冷链质量控制的卫生指标。目前我国奶牛小规模散养比例较高,1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例仅为23.1%,5头以下比例为32.4%,这种小规模养殖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养殖水平低造成生乳菌落总数相对较高,即大多数牧场生产的生奶中菌落总数超过50万/毫升。《生乳》国家标准设置菌落总数的指标是符合我国发展实际,能够保护大量中小规模奶农的利益,维护我国奶业稳定发展。
媒体、官员在报道生乳标准(GB19301-2010)倒退了的同时,除了解释为什么倒退外,要注意告诉消费者,他们所消费的乳制品(如巴氏奶、常温奶、酸奶等)的质量标准并未改变,乳品厂收购的所谓“倒退了”的原料乳主要用作了乳饮料(要求蛋白质含量≥1.0%)、奶粉等产品的加工,因为这些产品并不受蛋白质(≥2.8%)等指标的影响。此外,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是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重要法律,其亮点之一是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与管理,其中专门规定了标准的动态调整管理,即食品安全中的安全隐患有可能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断显现出来,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要基于动态的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估结果,消费者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享有话语权,鼓励企业制定严于或高于国家、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遵循这一原则,待我国奶业生产水平提高后即可提高生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