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方式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3-9-29 9:34:39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网站 浏览次数 打印)收藏
农垦发[20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饮用奶计划主管部门: 为推动我国乳品消费和奶业发展,提高青少年营养健康水平,2000年,由农业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原卫生部、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原国家轻工业局等7部委局联合启动实施了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13年来,通过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监督管理和提升奶源质量安全水平等一系列措施,学生饮用奶从无到有、从城市到乡镇,推广范围不断扩大。目前,日平均供应学生饮用奶1800万份以上,创建学生饮用奶奶源示范基地165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顺利开展,对改善和提高中小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促进我国乳品消费和奶业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必须调整和创新其工作方式方法。一是我国正步入建设现代奶业新阶段,牛奶年产量达到3744万吨,乳品消费持续增长。二是2011年国务院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明确将牛奶作为学生营养改善的食品之一,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已经得到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三是食品安全、乳品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日趋健全,我国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四是中央对转变政府职能提出了新要求。去年9月份取消了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资格认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依靠社会力量,经研究,对“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将“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整体移交给中国奶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应按照食品安全、奶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关推广和管理办法,继续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 二、撤销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原有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有关规章制度自动废止。 三、学生饮用奶作为一般乳制品,统一纳入相关职能部门的生产和质量监管,确保学生饮用奶产品的质量安全。 各地各级“学生饮用奶计划”主管部门,应按照以上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要制定相关政策,采取适当措施,做好“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调整期间的各项工作,避免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和企业生产经营等产生不良影响。要切实加强对学生饮用奶的生产、加工、销售、饮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监管,杜绝出现监管真空。对目前正在开展的“学生饮用奶计划”有关工作,应按照要求完成,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保证“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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