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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流通许可证》单列注明才能销售乳制品

    (上传时间:2011-11-21 21:26:17 文章来源:中国江苏网  浏览次数  打印收藏

  •     根据乳制品新规要求,经营乳制品的商家须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获得标注有乳制品项目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才可以销售乳制品。工商部门提醒,尚未换证的商家须尽快换证。

        昨天,在市区东风北路一家超市,记者看到,该超市有牛奶、营养快线等乳制品出售,新更换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被挂在了显著位置,经营范围包括“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以及预包装食品”。

        泰州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负责人丁晓春介绍,目前,大多商家已经更换新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尚未换证的商家可向原发证工商所申请办理,新登记商家可向辖区工商所提出申请。

        工商部门提醒,今后,凡食品经营者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或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以及无证无照经营乳制品的,将一律依法查处。消费者购买奶粉等乳制品,一定要看清商家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上经营范围是否含有乳制品。

        《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申请流程:

        申请人填写《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提交《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与乳制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材料齐全的,窗口受理,发给《受理通知书》———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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