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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2017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上传时间:2017-4-11 17:57:43 文章来源:农业部网站  浏览次数  打印收藏

  • 农业部2017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
        突出奶牛主产省、奶牛养殖大县和奶牛养殖重点区域,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添加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收购生鲜乳、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恶意争抢奶源的行为,严打非法收购运输“黑窝点”。
        主要措施:
        一是严格审查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
        重点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奶源的奶站和运输车的资质进行重新审核,建档立案,重点监管。
        二是强化奶站和运输车日常监管。
        重点对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管理、生鲜乳质量检验、不合格生鲜乳处理、安全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
        三是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力度。
        监测指标覆盖国家公布的所有违禁添加物。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加大抽检密度,增加抽检频次。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监测与执法联动,行政与司法衔接,对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五是强化主体责任。
        督促奶站和运输车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农业部2017年兽用抗生素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
        以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大县和问题多发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加、标签说明书增加主要成分或夸大适应症、不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将原料销售给养殖场等使用者、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兽药产品质量,强化养殖者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主要措施
        一是切实规范兽用化学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以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严格核查兽用抗生素原料和质量检验情况,严格核对批准生产产品与原料药品种对应情况,严肃查处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
        二是切实规范兽用抗生素使用行为。
        以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大县为重点,强化养殖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严格督导落实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严格核查用药记录,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宣教兽用抗生素安全、规范使用知识和用药原则,提高养殖者对抗生素耐药性危害的认识以及安全用药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使用原料药、假劣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
        三是切实规范线上发布兽药信息和销售兽药活动。
        逐步摸清利用互联网发布兽药信息、销售兽药特别是抗生素的基本情况,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假冒兽药企业信息、假劣兽药信息以及无证经营信息的网站、电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联合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严肃处置发布假劣兽药信息、销售假劣兽药的违法违规网站。
        (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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