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农机发[2005]7号)的规定,农业部组织实施了《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0年度调整评审工作。经过企业自愿申报、省级农机管理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形成了《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0年度调整公示稿)。年度调整包括增补、变更和取消三种情形。现将调整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企业及有关人员可按如下办法,于12月15日开始在工作时间进行咨询或投诉。
一、咨询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推广目录受理机构负责受理企业的咨询。如申报企业询问未列入目录原因,需向所申报省份咨询,申报省份负责咨询人员在确认企业身份后予以解释说明。
各省(区、市)负责咨询的联系方式:
省份 |
单位 |
咨询人员 |
咨询电话 |
北京 |
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 |
谢杰 |
010-67634525 |
天津 |
天津市农业机械局 |
王全兴 |
022-87895311 |
河北 |
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
闫和平 |
0311-85873515 |
山西 |
山西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
赵伟 |
0351-6287108 |
内蒙古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
肖复衡
卢培新
王海军 |
0471-4312210 |
辽宁 |
辽宁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 |
段洪军
马兴 |
024-86521092 |
吉林 |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
曹纯华 |
0431-88906324 |
黑龙江 |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
吕明杰
范国山 |
0451-53796056 |
上海 |
上海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
甘俊彦 |
021-52161257 |
江苏 |
江苏省农机管理局 |
张飞 |
025-83275143 |
浙江 |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胡乃成 |
0571-86757972 |
安徽 |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胡兵 |
0551-2664250 |
福建 |
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 |
林建军 |
0591-87511593 |
江西 |
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
陈绪红 |
0791-6234564 |
山东 |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 |
侯献伟 |
0531-83199665 |
河南 |
河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
郭晓红 |
0371-65683135 |
湖北 |
湖北省农机鉴定站 |
李汉和 |
027-88028031 |
湖南 |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谢晶 |
0731-85540636 |
广东 |
广东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
张汉月 |
020-37373763 |
广西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站 |
邱恒先 |
0771-3116475 |
重庆 |
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 |
梁山城 |
023-49835778 |
四川 |
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肖小川 |
028-86629488 |
云南 |
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
况国华 |
0871-3647348 |
陕西 |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张振华
王勇毅 |
029-62822229 |
甘肃 |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赵成斌 |
0931-8419953 |
青海 |
青海省农牧机械管理局 |
孔俊君 |
0971-6101776 |
宁夏 |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站 |
程岚 |
0951-6718141 |
新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
王冰 |
0991-4315454 |
二、投诉受理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和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负责受理投诉工作。如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有异议(包括企业资质、存在集中而未能妥善处理的质量投诉、存在知识产权侵权、公示稿中的文字错误等),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投诉联系方式: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科技教育处 李庆东
电话:010-59192817 传真:010-59192863
E-mail:njhkjc@agri.gov.cn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质量监督处 祁福长、王明磊
电话: 010-87380250 传真:010-87380250
E-mail:jdch@camtc.net
附件:《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0年度调整公示稿)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