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乳品国标关键在于引导 |
卫生部10月16日在其官方网站就乳品安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规定,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轻工业联合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单位成立了乳品安全标准工作协调小组和乳品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经过系统梳理,目前中国各种乳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标准共160余项。通过分析标准存在的问题,开展与国际标准的对比研究,并结合中国生产和消费的国情,提出了新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框架和目录。清理后的标准共三大类75项,分为产品标准17项、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56项。
社会对此给予了一定的关注,但关注度并不高。这是因为消费者对技术性极高乳品质量并不清楚,因为那些指标肉眼无法识别。而修订的新标准对于奶农来说,他们也不完全清楚如何去评判。新的标准有多少是权宜之计?有多少是可持续发展之策?有多少是为企业考虑?有多少是站在奶农和消费者的立场?所以,对于奶农和消费者来说,标准的修订也不是头一次,他们也许说不出一二三来。对于他们来说,不站在资本立场上,能够保障生产和市场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修订乳品标准的最根本标准。标准的制定是要引导一个产业的发展方向,而不是做局部利益的保护伞。我们似乎看到,新标准努力了。 首先,从160到75,标准数量的锐减就是一个健康的导向。因为长期以来,随着我国乳业的发展,乳品标准就“随之发展”。为什么?因为原来的许多标准适合原来的体制运作,而改革开放30年迸发出来的一些乳业强梁他们是新体制的产物,他们需要修改标准,“推动发展”。还因为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国际国内形势风云多变,一些要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大腕儿需要更好的“标准”,“帮助发展”。他们“发展”了,市场乱了。160项标准是不是“世界第一”?谁有需要谁就增改标准,因此标准又多又滥,于是等于无标准。还有一种情况是,标准有了,不合我的口味我就不理睬,我之所以不理睬,是因为我有钱,我是龙头企业,我“带动农民致富”。结果,确实没人能把他怎样。“复原乳”的标识标准,谁执行了?倒霉的是消费者。他不清楚他喝的是奶粉还原的鲜奶,营养成分低下。而农民,因为鲜奶与复原乳一个价,增产没有增收。 其次,新标准引导生产者关注产品本身,而不是在商品上转悠。如新标准对生鲜奶的质量规定进一步严格,首次出现了对生鲜奶“体细胞”含量标准的明确规定。因为奶牛如果患隐性乳房炎一般没有症状,但“体细胞”增加,所以“体细胞”是检测奶牛健康与否的主要指标。新标准规定生鲜奶的“体细胞”数每毫升不得超过100万个。专家认为,以某种物质具体量化的形式来评定质量,比以前更客观,这是中国奶业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它将引导奶农在养牛技术上根本改进,而政府如果真要把当地奶业发展起来,那也绝不是建一两个养殖小区就能奏效的。更令人新奇的是,新标准中蛋白质含量有了上限。蛋白质含量太低,营养不足;蛋白质含量太高,则不利于吸收。三聚氰胺就是作为一种蛋白质被添加到牛奶中的。新标准要求巴氏杀菌乳应标注“鲜牛奶/乳”,灭菌乳应标注“纯牛奶/乳”,复原乳还是标注“含××%复原乳/奶”。这明确表示巴氏杀菌乳有别于灭菌乳成为单独一类,可以标“鲜”。2004年年底颁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中规定,巴氏奶不得在包装上出现“鲜”字样。规定一出,引发以光明为代表的“巴氏奶”企业的强烈反对,并与蒙牛等为代表的“常温奶”企业多次交锋。新标准对于奶农是一大利好,带“鲜”包装产品将会直接带动产品销售的增长,也使地产地销的乳企获得成长机会,更保护了消费者利益,对我国乳业市场协调发展极为有利。 我们在发展中付出了代价。一种成分搞出几百种商品药名曾把中国老百姓吃得昏天黑地。乳品也就是一个牛奶,搞得太花就不老实了。我们看到,政府在修正,奶农很高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