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异地监测新疆生鲜乳质量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2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的安排,农业部饲料质量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沈阳)异地监测组,近日对新疆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抽样。
    此次农业部异地监测组分别对伊犁州、昌吉州、塔城地区和石河子市四个地州市的8个县市的22个生鲜乳收购站和65辆生鲜乳运输车辆,抽取生鲜乳样品87批次,其中:伊犁州检查生鲜乳收购站7个,运输车辆18辆(次);昌吉州生鲜乳收购站9个;塔城地区生鲜乳收购站6个,运输车辆11辆(次);石河子市运输车辆36辆(次)。
     监测组还按照农业部制定的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辆标准化管理检查内容和判定标准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按照农业部规定,监测组现场对抽取的87个样品进行了碱类物质和β-内酰胺酶检测,全部合格;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硫氰酸钠等三种违禁添加物由检查组将样品带回沈阳进行检测。所抽检的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经现场检查判定全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