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畜牧工作站积极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
按照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农草(办)发[201312号及云南省草原监理站云草监[20131号《关于开展2013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腾冲县畜牧工作站于20134月份积极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贯彻实施草原司法解释 打击草原违法犯罪行为”为主题,着重宣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刑事案件应用的若干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草原确权承包等相关政策。具体采用悬挂宣传布标,张贴宣传标语等措施,把2013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推向高潮。

在单位大门口悬挂宣传布标、张贴宣传标语

腾冲县现有基本草原150万亩,存栏大牲畜17.8万头,是发展草食畜的宝贵资源,也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县草地生态畜牧业的发展,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越显重要,本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通过学习资料和工作人员现场咨询讲解,让人们进一步了解了我市现有草原资源及其利用情况,意识到保护草原、合理利用草原对保护整个生态系统乃至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群众对破坏草原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下一步,我县将把草原普法与草原监理、草原确权、技术培训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工作常态化,为草原保护政策的落实和有关工作的开展打造良好氛围,为我县草食畜牧业的持续发展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