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11个生鲜乳收购站全部达标 |
红河州11个生鲜乳收购站全部达标
红河州畜牧兽医局以查处在生鲜乳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等非法添加物为重点,深入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生鲜乳收购站收购行为。检查结果表明,红河州11个生鲜乳收购站、3个生鲜乳运输车全部达标。
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生鲜乳抽样送检。今年3月和8月,州兽药饲料监察所两次在个旧、弥勒、石屏11个生鲜乳收购站抽取18个批次生鲜乳样品,3个生鲜乳运输车辆抽取6个批次样品,共24批样品送省兽药饲料检测所检测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和碱类物质。抽样工作严格按照《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规范》和《生鲜乳抽样方法》执行。做到:生鲜乳收购站抽样前检查是否持有收购许可证,并确认法人类型(乳品企业、奶牛场、奶牛合作社组织);生鲜乳运输车辆抽样前检查是否持有准运证、生鲜乳交接单,并了解生鲜乳的来源。抽样人员在抽样过程中全面了解被检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抽样人员严格按照抽样程序进行抽样、分样、编号和留样,并现场填写了抽样单,填写信息完整、准确、工整、清晰,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共同签字。
认真开展对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现场检查工作。在抽取生鲜乳的同时,对全州11个生鲜乳收购站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检查生鲜乳收购站许可证、准运证以及生鲜乳交接单持有情况;挤(收)奶厅、贮奶间、化验室、设备间、更衣室、办公室等基础建设设施及污粪无害化处理设施是否完备;冷却、冷藏、低温贮运等设备配套情况,贮奶罐密封状况、内置搅拌装置的配备使用情况;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配置、使用及留样情况;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合格证明和体检记录,是否经过相关奶业法律法规、生鲜乳生产收购、卫生安全等的培训;挤奶操作等规范是否上墙,奶桶、奶杯消毒和清洗情况,贮奶罐内温度保持情况;卫生管理、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规程、培训教育、化学品管理等制度是否完善;生鲜乳收购、销售、检测等记录是否记录清晰、存档;库房、检测室等场所是否有违禁物质,是否有掺杂使假的工具等9方面共25项内容,其中关键项5项,重要项2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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