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乳品添加剂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水分保持剂

    (上传时间:2009-11-21 11:30:29 文章来源:食品添加剂手册  浏览次数  打印收藏

  •     9  水分保持剂

        9.1 磷酸氢二钠

        9.1.1 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1)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规定:用于淡炼乳,0.5g/kg;复合发酵粉,按正常需要适量使用。

        (2) 美国一般作为缓冲剂用于各种食品的酸度调整。使用量为巧克力制品,0.4%~0.8%;淡炼乳,0.1%;饮料,0.03%~0.1%;沙司及顶端配料,0.14%~0.25%;通心粉及强化通心粉,0.5%~1.0%。

        (3) 国外用于乳制品,对酸性强的奶粉为了使其中和及稳定,加1%以下磷酸氢二钠(酸性强,则加热时凝固,或奶粉溶解不亮)。干酪,使用3%以下的磷酸氢二钠作为缓冲剂。

        9.2  六偏磷酸钠

        9.2.1水分保持剂,品质改良剂,pH调节剂,金属螯合剂等

        9.2.2 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1)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规定:用于乳制品,冰淇淋等,最大使用量为5.0g/kg。

        (2) 美国规定:本品用于冰淇淋,冰乳,0.05%;加工干酪,人工甜胶冻,0.5%。

     

信息产业部ICP备案号:滇ICP备09001447号 Copyright © 2007-2009 云南省奶业协会 地址:云南农业大学动科院营养楼307室 邮编:650201 联系人:毛华明(会长)
电话:0871-3649220 传真:0871-3649220 E-mail:dayp2006@126.com 云南省奶业协会QQ群:51121847 技术支持:昆明网站建设,云南网站建设-四度网络